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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二十四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24條規定: 工會理事會分為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二種,由理事長召集之。 定期會議,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,至遲應於會議召開當日之七日前,將會議通知送達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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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二十五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25條規定: 前二條之定期會議,不能依法或依章程規定召開時,得由主管機關指定理事或監事一人召集之。 前二條之臨時會議,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不於請求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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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二十六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26條規定: 下列事項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議決: 一、工會章程之修改。 二、財產之處分。 三、工會之聯合、合併、分立或解散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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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二十七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27條規定: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,應有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出席,始得開會;非有出席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同意,不得議決。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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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二十八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28條規定: 工會經費來源如下: 一、入會費。 二、經常會費。 三、基金及其孳息。 四、舉辦事業之利益。 五、委託收入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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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二十九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29條規定: 工會每年應將財產狀況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提出書面報告。會員經十分之一以上連署或會員代表經三分之一以上連署,得選派代表會同監事查核工會之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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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三十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30條規定: 工會應建立財務收支運用及稽核機制。 工會財務事務處理之項目、會計報告、預算及決算編製、財產管理、財務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,由中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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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三十一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31條規定: 工會應於每年年度決算後三十日內,將下列事項,報請主管機關備查: 一、理事、監事、常務理事、常務監事、副理事長、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人之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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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三十二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32條規定: 工會章程之修改或理事、監事、常務理事、常務監事、副理事長、理事長、監事會召集人之變更,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。 說明: =民國18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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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工會法第三十三條立法沿革
工會法第33條規定: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,違反法令或章程時,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三十日內,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。但出席會議之會員或會...